告壹週刊妨害秘密 劉喬安出庭嗚咽大哭
劉喬安告壹周刊妨害秘密與妨害名譽,低調出庭。(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底遭壹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供稱是去賣酒,遭設局偷拍,怒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傳喚劉喬安出庭,劉遲到了45分鐘才現身,庭訊15分鐘後離開偵查庭,面對媒體追問,劉低頭不發一語,嗚咽大哭。
結束訊問後,劉喬安欲躲避媒體鏡頭,改從台北地院大門離開,還是被媒體發現,劉低頭快步躲避,一度撞到台北地院大門及門外花臺,最後更從眼眶含淚到痛哭出聲。
3月12日劉喬安與壹週刊首度在偵查庭對質,壹週刊當晚即在網路上展開反擊,公布記者化身的媽媽桑小嫻與劉LINE對話內容,後因援交破局,劉還要求小嫻「補我一個客人」,壹週刊認為劉確實有援交,並稱不排除反控劉誣告。
對話內容顯示,劉詢問「小嫻」援交價碼及客人喜好?事後並向小嫻抱怨,港男只給她2000元車馬費,要求小嫻「補我一個客人」。此外,壹週刊也公開出刊前採訪劉回應的錄音、錄影,劉一開始坦承援交,但希望記者刊登她去飯店是為了「賣酒」,因問過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後,對方教她這麼說的,許則澄清她未教導劉所謂「賣酒」的說法,委託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劉涉誹謗,後因劉在臉書上坦承說謊,許考慮撤告。
據悉,劉喬安因此憂鬱症加重,每天都得服藥入眠,今天上午10點的庭訊,她延至10點45分才現身。
劉喬安告壹周刊妨害秘密與妨害名譽,短暫出庭後,立即離去,離開時眼眶泛淚不停啜泣。(記者陳志曲攝)
劉喬安告壹周刊妨害秘密與妨害名譽,短暫出庭後,立即離去,離開時眼眶泛淚不停啜泣。(記者陳志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