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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拋家妻訴離 法官點頭

2015/03/21 17:44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一名國家級撞球教練,遭妻控訴離家未歸,妻為了維持家計,身兼幫傭、清潔工,或到菜市場當捆菜工,賺取微薄收入,拉拔2個孩子長大,某次妻罹患蜂窩性組織炎,夫只探訪5分鐘便離去,妻心灰意冷,攜子離家,決心不再與夫往來,並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認為雙方婚姻有名無實,判准離婚。

60餘歲的教練指導過多名金牌選手,曾獲優良教練獎,69年與妻結婚,育有一對子女。但妻子控訴,丈夫婚後經常離家,對孩子不聞不問,她向夫討取房租與生活費,夫卻惱怒動手打她。為了維持生計,她身兼多職,幫人照顧小孩、當清潔工,或在市場攤販當捆菜臨時工,賺取微薄薪資,沒向丈夫索取生活費,相處才較為和平。

妻還說,她罹患蜂窩性組織炎住院時,丈夫只探望一次,且待了5分鐘就匆匆離去,令她很心寒,再加上不堪負擔生活費、房租,決定帶孩子離家,不再與丈夫來往。

教練則表示,他擔任撞球教練,假日必須帶隊比賽,比較晚歸,並非很少回家,他都有給付生活費,否則「妻小如何生活」。教練還說,自己仍深愛妻子與小孩,希望婚姻可以繼續。

台北地院審理時,兒子出庭證稱父親經常不在家,「跟父親沒有太多對話」。女兒則說,父親「把家當旅館」,母親扛養家重擔,到菜市場綁菜、幫人家幫傭,過年幫人打掃,哪裡有打工就去做。

法官依據孩子證詞,認定丈夫長期離家未歸,對妻小漠不關心,形同陌路,婚姻有名無實,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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