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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校生投訴直擊北捷活春宮,捷警:看不出違法

一位女學生向媒體投訴在捷運月台上看到活春宮,捷運警察表示看過影片後並不覺得有違法的情形,也提醒民眾「自行蒐證」恐有違法之虞。(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一位女學生向媒體投訴在捷運月台上看到活春宮,捷運警察表示看過影片後並不覺得有違法的情形,也提醒民眾「自行蒐證」恐有違法之虞。(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2015/03/18 20:4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1名女高校生向某媒體投訴爆料,前晚下課後搭乘捷運,在捷運台北車站板南線月台座椅「直擊活春宮」,某身穿高中制服男女,無視往來人潮,學生妹當場坐在男子鼠蹊部上方,舉動親暱、下身磨蹭,她認為「傷風敗俗」當下未報警,卻錄影長達1分30秒存證向媒體爆料;台北捷運警察隊看影片後,當場打臉投訴女學生說,整段影片實在看不出有裸露性器官、摸私處等公然猥褻的違法行為,且高中生如果未成年,PO出猥褻影片者,不僅犯下「妨害風化罪」,也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兩種罪責,警方呼籲,民眾目擊當時還是聯絡站務人員,或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較佳,可別自行「蒐證」。

根據某媒體報導,北市有女高中生投訴一段「男子捷運掏鳥,學生妹磨蹭」影片,該媒體公開播出特地做暗色調、打馬賽克處理,影片中顯示穿著某高中制服短裙學生妹,就像一般熱戀的學子小情侶般,直接大剌剌地坐在疑似也穿著同校制服的男學生腿部「正上方」,就拍攝的女高校生看來,應該就是男高校生的鼠蹊部,2人旁若無人地曬恩愛、互相磨蹭,還不斷換姿勢,完全無視一旁還坐著另1名男性低頭族,以及眼前人來人往趕車的乘客。

不過看過影片的台北捷運警察隊表示,這對小情侶的親熱行為,在全市各個角落應該屢見不鮮吧,而且仔細觀看投訴的女高校生所拍攝角度及影片畫質,實在很難看出這2人有明顯涉及猥褻的客觀事實,所以認定上有困難,希望爆料讀者能提供原始檔案給警方,或到捷運警察隊說明,協助警方釐清案情。

台北捷運警察隊同時表示,如果這對高中小情侶的行為確實涉及公然猥褻,警方也提醒,如果小情侶2人皆「未成年」,投訴或PO出猥褻影片、散播及分享轉貼者的行為的人,也將涉及妨害風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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