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撞死加油站員工 肇事者悔意足緩起訴

2015/03/16 15:41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基隆市63歲簡姓男子去年11駕車在基隆市台亞加油站附設洗車場洗車時,撞死陳姓加油站員工。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考量簡犯後深具悔意,且已與陳的家屬和解,處分簡緩起訴,期間2年。

處分書指出,簡男去年11月23日下午4時許,駕車在基隆市麥金路台亞加油站洗車後,駛入加油站旁空地,失控撞及等在他車前、準備幫他洗車的28歲陳姓加油站員工。

陳被撞及後,整個人被捲入車底下,受有腦內出血、臉骨骨折、頸椎與胸椎骨折等傷,經急救至當晚11時仍傷重不治。

陳死後,托夢給他的的雙胞胎哥哥家福說,「我會自己面對這次意外,你要好好照顧自己,還有爸、媽」,接著說,「我的魂魄還在加油站,找人來幫我超度,我好投胎,來世再當你弟弟。」

奇的是,弟弟還告訴他「意外時,我手擰著毛巾,並未注意來車才被撞」,竟與監視器拍到的一樣。

處分書指出,簡肇事後,深表悔悟,已與陳的父母和解,考量陳的父、母已撤回告訴,因此處分簡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為2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