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下工程再加碼恐嚇屋主 3惡男判刑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經營樓房遷移工程的嘉義縣郭姓、涂姓兄弟與宋姓員工,聲稱結識警員與黑道,與年邁屋主簽訂房屋遷移工程合約,稍事施工後,收取訂金與部分施工費用,即利用年邁屋主想早日完工且無力自行進行工事的弱勢地位,無端以施工困難、天氣因素等藉口,恐嚇勒索契約條款以外款項,讓老人家進退兩難,新竹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53歲的郭姓男子與50歲的涂姓弟弟,是樓房遷移工程行負責人,22歲的宋男則是員工,涂男100年1月與新竹縣竹東鎮鍾姓男子簽訂房屋移轉升高合約,收取訂金與工程費共190萬元後,101年11月才進場施工,並以無法支付工人工資、無法買材料、租借施工機具為由,延宕工程進度。
102年6月,郭、涂兩兄弟率數名紋身男子到場,向鍾家父子恫稱「我是無政府、無警察的」、「不要說那麼多、人押走」、「準備拿3000萬來贖」,並作勢強押鍾男上車。事隔1星期,宋男打電話給鍾父,恫稱「沒在明天中午前交出40萬元,就要去法庭故意誣指你打涂,起碼要關5、6年以上,如果付錢,也可在法庭上轉為對你有利,可免牢獄之災。」鍾父將此錄音送到新竹縣調查站檢舉犯罪。
涂男另在101年3月與新竹縣新埔鎮曾姓男子簽訂「房屋移轉升高合約書」,收取95萬元簽約金與開工費後,以無法給工人薪水為由要求預支30萬元,由於涂男在工程中曾損壞房屋結構,曾男不願支付,涂男竟打電話恐嚇「我認識黑白兩道兄弟,如不給錢,我知道你的獨子在哪裡工作,叫你兒子出去小心一點!」
涂男99年10月間在彰化縣福興鄉遷移房屋時,也藉故拖延施工,且不聽電話,屋主自行找人完工後,到嘉義地院向涂男提起民事訴訟;100年7月涂男竟在法庭外恐嚇,如不和解就要叫黑道威脅他,屋主驚嚇之餘答應以5萬元和解。
101年5月涂男與新埔鎮陳姓男子簽訂房屋移轉升高合約,代價226萬元,涂男收取202萬開工費與工程款後,延宕工程迄今,還向陳家催討尾款,恫稱「如不付錢或把工程轉給別人做,就要找黑道處理,屆時賠償金額隨他開!」
涂男與郭男辯稱是正當生意人,只是講話口氣比較兇,然法官仍依恐嚇取財罪判涂男1年4月、郭男5月,宋男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