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茶葉、代被告寫訴狀 前檢座林聖霖無罪定讞
前檢察官林聖霖收茶葉、代寫訴狀無罪定讞。(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林聖霖被控收受前台東縣議會前總務莊馮翔送的茶葉,替莊代寫貪污罪答辯狀,還在到庭論告時,為莊男變更起訴法條,爭取認罪協商,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一審無罪見解,認定無法證明有對價關係,判決林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49歲的林聖霖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莊馮翔任職台東縣議會總務時,涉嫌詐領議會社團補助款,遭台東檢方起訴,當時由林聖霖出庭論告,莊透過友人介紹結識林,與林飲宴建立交情。
97年間,莊馮翔送市價5000元茶葉給林聖霖,林替莊撰寫刑事答辯狀、聲請狀,還擅自變更法條,讓莊從貪污罪被告變成偽造文書被告,進而聲請量刑協商,獲判3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