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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校友拆除光復校區校名銜牌 無罪定讞

去年一月中旬,成大光復校區銜牌的光復兩字遭校友李盈叡拆掉。(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去年一月中旬,成大光復校區銜牌的光復兩字遭校友李盈叡拆掉。(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5/02/13 18:51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成大校友李盈叡不滿母校對南榕廣場處理情形,利用深夜拆掉成大光復校區銜牌,被成大控告毀損,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銜牌雖被拆,但僅在銜牌表面留下殘膠,未實際造成損壞或導致不堪使用,不構成毀損罪,今日駁回上訴,李男無罪定讞。

全案肇因於103年1月15日,成功大學召開校務會議,投票表決取消南榕廣場的命名。李盈叡得知消息後,於當天晚上九點半,到東區大學路拆除光復校區招牌上的「KUANG-FU」等7個英文字,校方發現並控告李毀損。

台南地院法官以李的行為未造成招牌毀損或不堪使用,且該行為是抗議成大處理南榕廣場命名事件,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前提下,成大的財產權和李男的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考慮言論自由權。

檢察官則上訴指稱,言論自由雖是基本人權,但也不能無限上綱,豈能假藉言論自由之名,而恣意毀損他人財產,侵害他人財產權。但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的判決結果,不論是認定事實或引用法條,均無不當,判決李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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