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撤銷謝依涵死刑 發回高院更審
2015/02/12 15:14
〔記者張筱笛/新北報導〕八里雙屍命案主嫌謝依涵,去年9月二審遭判處死刑,謝女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天下午3點宣判,其中強盜殺人、殺人、詐欺取財未遂部分,仍有疑點尚待釐清,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死者家屬並未現身聆判,僅透過律師對外表示,「不論宣判結果如何,對受害者家屬而言,喪親之痛是無法彌補的打擊。」
上月30日最高法院首度進行生死辯,謝依涵的律師團認為,高等法院受命法官邱忠義贈書給謝,心有偏見才判謝女死刑,且士林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媒體輿論將謝女污名化,使她無法獲得公平審判。
102年2月16日,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下藥迷昏常客陳進福夫婦,將2人帶往淡水河畔紅樹林裡殺害,並盜領陳存款35萬元,謝女再變裝,試圖盜領張女存款與開啟北投農會保管箱,但未得逞。
檢警偵訊時,謝女栽贓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人共同殺人奪財,後雖承認殺人,但辯稱是陳進福想殺妻,她為擺脫和陳不倫戀,才殺害陳,還指稱她向張翠萍求助被冷漠以對,才憤以「計中計」殺害2人換取自由;一、二審皆判謝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