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求償 新北市府將先賠受害民眾500元
2015/02/10 16:42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要求新北市府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代表市民提出集體訴訟向頂新求償,在完成求償前,由市府先支付受損害民眾五百元金額,獲得市府同意,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將盡快訂定受理申訴及處理辦法,民眾只要能證明有消費頂新油都可提出請求。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如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