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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接受治療 性侵狼爆料:欠輔導師3百萬

    「泡芙之狼」陳國華爆料,稱自己欠輔導老師3、400萬,挨告詐欺,才不想上課,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此非正當理由,判他7月徒刑。(示意圖)

    「泡芙之狼」陳國華爆料,稱自己欠輔導老師3、400萬,挨告詐欺,才不想上課,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此非正當理由,判他7月徒刑。(示意圖)

    2015/01/28 20:17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泡芙之狼」陳國華因犯下多起性侵案件,98年假釋期間,被台北市衛生局認定有治療必要,命其應到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但陳國華卻多次翹課,被檢方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起訴,開庭時陳男竟爆料,稱自己欠輔導老師3、400萬,挨告詐欺,才不想上課,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此非正當理由,判他7月徒刑。

    張姓輔導老師開庭時,表示當初因信任陳男,才借了3、400萬元,但強調這和上不上課是兩回事,且後來她完全聯絡不上陳男。

    陳男101年及102年也曾因未按時上課,遭法院各判4月及6月徒刑,陳男掰稱當時是為了「節省司法資源」才未到課,本案庭訊時,陳男強調他曾打電話給婦幼大隊的警官,表示自己輔導老師有金錢糾紛,要求換人,非故意不上課。

    曾經營夜店及通訊行的陳男,相貌端正且給人感覺彬彬有禮、口條清晰,身邊不乏女友,育有1名女兒,86年開始以持刀威脅、假冒電視台人員誘騙等各種方式,犯下多起性侵案,100年時還曾以試吃為由,拿摻了藥品的泡芙,給服飾店店員,對方意識模糊後,假意說「我帶你去醫院」就將人載到旅館,強逼口交,被外界封為「泡芙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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