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33歲沈女酒後自殘被送醫,在急診室大聲咆哮,又揮拳毆打護理師,涉嫌違反醫療法,高雄地檢署審酌她認錯並與對方達成和解,予以緩起訴處分。去年6月12日凌晨1點50分,沈女因飲酒過量及自殘,被送到中華路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就診時,沈女因不願接受檢查,而在急診室大聲咆哮,後又在廁所製造噪音,急診科護理師前往了解,沈女因心生不滿揮拳毆打其頭部。案經被害人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