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嗆離 醋夫用鐵條砸頭、皮帶勒死她
楊男直覺妻子突然提出要離婚是搞外遇,持鐵條朝妻子頭部猛敲,打到頭破血流,再拿皮帶勒住脖子,直到妻子停止掙扎才停手。(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我殺了你們的媽媽!」楊姓男子與妻子發生爭吵,妻子回嘴「離婚算了」,楊男直覺妻子突然提出要離婚是搞外遇,持鐵條朝妻子頭部猛敲,打到頭破血流,再拿皮帶勒住脖子,直到妻子停止掙扎才停手,楊男犯後坦承殺人,彰化地檢署認為事證明確,今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彰化縣48歲楊姓男子抱怨45歲的洪姓妻子常不在家,懷疑妻子在外與其他男子有曖昧關係,去年11月晚間楊男與洪女再度發生口角,洪女回嘴:「那就離婚算了!」,楊男發怒追問為何突然說要離婚?質疑洪女外頭有男人,雙方越吵越兇,楊男突然拿出一條長達80公分的鐵條,狠敲洪女的頭,致洪女頭部顱骨骨折、多處撕裂傷且鮮血直流,手部掙扎但已無法言語,楊男又抽出皮帶,勒她脖子,直到她停止掙扎才停手。
楊男發現自己鑄下大錯殺了太太,打電話給子女說「媽媽被我打死了!」楊男的子女趕到住處,發現洪女已無氣息,趕緊打電話將洪女送醫急救,但洪女頭部有長達7公分的撕裂傷,傷口深可見骨,脖子也有勒痕,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和美警方查出,楊男和洪女2人原本在和美市場賣菜,但後來只有洪女在賣菜,2人平時就經常為了一些小事吵架,而楊男訊後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彰化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羈押至今。
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楊男犯後坦承犯行,事證明確,已觸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因此今天提起公訴,楊男將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