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開車趴趴走 肇逃未救人 男子判2年
2015/01/07 15:3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曾姓男子因酒駕被註銷駕照,仍無照開車上路,結果發生車禍重創蕭姓機車騎士,曾男未下車施救,加速逃離現場,導致蕭男傷重不治,警方事後循線逮獲曾男,法官依肇逃及過失致人於死罪合併處曾男有期徒刑2年。
曾姓男子去年6月間因酒駕被查獲註銷駕照,仍然無照開車趴趴走,1個月後在內埔鄉台1線省道與蕭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蕭男頭部重創倒地不起,曾男竟棄傷者不顧,加速逃離現場,蕭男因傷重不治,警方事後調閱路口監視器,揪出肇逃的曾男,依法送辦。
法官認為,曾男沒有駕照,仍執意開車上路,發生車禍後,又未協助傷者送醫,也沒有報警處理,逕自逃離現場,罔顧人命,惟落網之後,坦承犯行,並積極與死者家屬商議賠償事宜,衡量全案情狀,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曾男1年徒刑,肇逃致人於死罪處1年4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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