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里長候選人黃寬亮涉賄選 3人被訴
南檢偵辦佳里區里長賄選案,今日偵結,黃男及樁腳等3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南檢偵辦佳里區里長賄選案,今日偵結,檢察官以候選人黃寬亮及兩名黃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現金,向轄區選民行賄,罪證確鑿,將黃男及樁腳等3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調查發現,登記參選里長的黃寬亮在103年6、7月,搭乘樁腳黃姓婦人座車外出時,詢問黃婦家中人數後,隨即交付2萬元給黃婦,要求她以每票1000元代價,轉交給有投票權的親友,囑託投票給黃男。
隨後,黃男又透過樁腳牽線,以親自拜訪,或委託轉交方式,對轄區32名選民行賄,其中有4人拒絕。
檢察官搜索黃男住處,查出選舉人名冊、住戶電話簿,以及農會取款憑條等相關證物,並傳訊黃男、樁腳及選民20幾人到案說明,黃男矢口否認犯行,黃姓樁腳則以所收金額是要動員輔選時的工資,並非賄款,但不被採信,今日將他和2名樁腳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