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檢起訴貪里長許聰能 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
2014/10/06 16:5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安樂區興寮里長許聰能,遭檢舉藉包工程、里民反對等手段刁難業者施工、取得執照,向興建中的暘基醫院與建商索賄120萬元。基隆地檢署認定許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趕在羈押最後一天將他起訴,法院在剛剛裁定許聰能50萬交保。
基隆地院將在稍後召開接押庭,由於檢方考量許已坦承犯行,也繳回120萬元贓款,檢方並未聲請延押,預料許獲法院裁定交保或釋放的可能性很大。
基檢指出,100年10月間,許聰能得知羅律煌投資的大元營造,在他里內闢建暘基醫院時,藉里民反對等理由,要求基隆市政府勒令大元停工,更找來綽號阿德的男子向大元勒索60萬元,大元因工程無急迫性,斷然拒絕。
102年間,許趁暘基主體工程完工,再以暘基醫院工程車道出入口安全警示、路燈遷移與橋樑護欄須拆除部分欄杆等事由,阻撓大元取得使用執照。
羅律煌遂請託熟識的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居中協調;今年2月間,黃邀集雙方協調,許態度強硬,大元負責人薛港平先送30萬元現金給許,但許竟獅子大開口,要求暘基醫院院長陳明鐘也要給90萬元。
大元迫於無奈,再找黃景泰協調,盼90萬元能降為75萬元,但黃當場並未明確回應,讓薛港平誤以為許同意降價,告知陳明鐘,陳認為沒有理由要給75萬元,遂不予理會。
許等不到90萬元賄款,以大元給市政府拆除護欄的補助款不合理,要求大元召開無法源依據的說明會。
大元與陳明鐘不願工程一再延宕,兩人4月間聯袂交付105萬元給許時,許堅持要兩人補足剩下的15萬元,直到兩人補足15萬元後,許才未予以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