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未獲具保 女子辱罵恐嚇審判長
2014/09/30 16:43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29歲賀姓女子到宜蘭地方法院出庭聆判,不滿未獲具保停止羈押,向黃姓審判長罵三字經,並出言恫嚇,觸犯侮辱公務員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判拘役75日,可易科7萬5000元罰金。
賀女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羈押,宜蘭地院審理後在今年6月宣判,黃姓審判長朗讀主文,告以判決要旨,諭知退庭後,仍著法袍執行職務,賀女要求停押不成,向黃辱罵三字經,還嗆說「反正你黃某某嘛,我記得你,你就不要讓我有出去的一天。」
承審法官認為,賀女當庭對法官恐嚇,目無法紀,惡性不小,判處拘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