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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人婚後酗酒施暴 法院判離

    2014/09/24 14:46

    〔記者湯世名/員林報導〕吳姓女子與施姓男子交往後認為對方值得託付終身,不料婚後施男性情大變,不僅沉溺線上遊戲,每天還喝高梁酒200至500cc,酗酒時間長達8年,並動輒對吳女及女兒施暴,吳女忍無可忍,向彰化地院訴請離婚,院方認為施男嗜酒成性、動輒施暴,婚姻已無存續的必要,24日判准離婚。

    吳姓女子指稱,她透過友人介紹認識施姓男子(38歲),起初施男對她呵護備至,凡事以她為重,讓她以為覓得良人,得以託付終身,不料,結婚不到1年,施男即處處展現大男人主義作風,若有意見不合,動輒對她罵三字經、五字經,甚至開始酗酒,女兒出生後,工作不穩定,還常向她要錢買酒喝,幾乎是每天都在喝高梁酒,要不到錢即對她拳腳相向。

    吳女指出,施男酗酒情形嚴重,3年多前即無法上班,竟變本加厲沉溺線上遊戲,往往玩上一整天,且仍動輒對她與女兒打罵,終讓她忍無可忍,3年前帶著女兒離家另外租屋,夫妻分居至今,婚姻名存實亡,她心已死,希望法官判准離婚。

    彰化地院審理發現,施男因酗酒情形嚴重,被其親屬強制送到醫院住院戒除酒癮,根據病歷紀錄顯示,施男從8年前開始,每天喝下200至500cc的高粱酒。

    院方認為,施男嗜酒成性,吳女常被他索取金錢買酒,還多次被他施以家庭暴力,造成吳女被迫離家,兩造確實已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因此判准離婚,至於其女兒的監護權則判給吳女,施男並必須負擔其女兒每月共7473元扶養費,直到女兒年滿20歲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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