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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帶著魚槍趴趴走 航警移送北檢偵辦

x光機檢測儀查出漁槍。(記者劉慶侯翻攝)

x光機檢測儀查出漁槍。(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4/09/13 17:2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日籍旅客森信二,10日來台自由行,行李中託運1支長達130公分的制式魚槍,但負責安檢的松山機場海關人員居然未發現放關入境,直到翌日森信二要搭機轉往綠島,搭乘國內航線時才被航警局台北分局查獲送辦。

森信二當時曾透過翻譯喊冤,認為日本允許人民持有魚槍,且日本安檢放行,入境台灣時也沒有問題,怎麼又變違法?

航警局解釋,海關人員未及時發現確有疏漏,但依我國法律規定,魚槍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槍枝,且在管理辦法中,「人民得購置使用魚槍,每人以二枝為限。」,惟所指「人民」尚未涵括外國人。因此外國人則在台灣國境內依法不得持有及使用魚槍。

55歲的森信二是建築師,9月10日下午從日本東京搭機直飛台北松山機場,準備到台東浮潛、打魚,因此從日本帶了一支長達130公分的制式魚槍,附帶一支金屬標槍,但入境時,松山機場海關未發現逕自放行。

直到9月11日下午4時許,森信二從台北搭機飛往台東,再次將魚槍置放行李託運,航警局安檢隊約僱檢查員周中仁在X光機中發現異狀,通報攔檢行李,才截獲這把魚槍。

航警局表示,國際線入境驗關是由海關負責,國內線入出境則是由航警局擔綱;森信二確已違反法令,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分局同時提醒,民眾搭乘飛機前應先行詢問航空公司等相關單位,或上網點閱航空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相關飛航安全宣導網頁,以免誤蹈法網。

航警查獲的漁槍。(記者劉慶侯翻攝)

航警查獲的漁槍。(記者劉慶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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