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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分手埋伏門外強制猥褻 判刑 6月

2014/08/06 17:40

〔記者何宗翰/新竹報導〕新竹一名蔡姓男子去年9月和前女友協議分手,之後心有不甘,跑到前女友住處求和遭拒,一氣之下將她強壓上床猥褻,後來前女友極力抵抗並稱無法呼吸他才鬆手,法院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25歲的前女友因個性不合,去年9月間分手,之後他心有未甘,今年1月9日晚上8點多,跑到前女友租屋套房外,想伺機找她談話,等了2個多小時,趁她出房門倒水的時候,將她推回房內,希望談復合,談了很久,前女友仍不為所動,凌晨1、2點,前女友拒絕再談,要求蔡男離開。

此時蔡男突然將前女友壓在床上,不顧前女友反手抵抗,強行跨坐在她身上,並俯身強吻臉頰、嘴唇、脖子,並撫摸她的身體,直到前女友說無法呼吸才放手,並讓她出門倒水,前女友於是趁機離開租屋處,在友人陪同下報案。

法院判決,蔡男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並禁止對前女友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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