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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貪檢陳玉珍 一審判刑12年

號稱史上「最貪女檢」的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台北地院定今天下午宣判,將陳玉珍依連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號稱史上「最貪女檢」的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台北地院定今天下午宣判,將陳玉珍依連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4/07/18 17:3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號稱史上「最貪女檢」的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收賄2325萬元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曾任檢察官的陳女密友、律師郭學廉也被控協助她洗錢;台北地院定今天下午宣判,將陳玉珍依連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郭學廉洗錢罪判刑6月,不可易科罰金,施永華行賄罪符合自首條件,予以免刑。可上訴。

特偵組去年3月起訴指出,陳玉珍自88年起任宜蘭、板橋(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時,6年8個月期間每月向施永華收賄20萬至35萬元,共收賄81次、金額2325萬元,創下司法官被查獲貪污金額最高、時間最久、次數最多等多項紀錄。

陳玉珍被控,收賄後長期以「後案併前案」等手法幫施永華開設於新莊、三峽的電玩店護航,還在幕後提供法律意見,下指導棋,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將她起訴,求處此罪最嚴厲的無期徒刑。

審理初期,陳玉珍的父母還曾在法庭外上演鬧劇,拿著雨傘追打和盤托出行賄過程的施永華,一路從法院內追到法院外。

陳玉珍去年5月向法官認罪,去年7月繳回2325萬元賄款,以爭取交保與從輕量刑,去年9月獲700萬元交保,羈押10個月始重獲自由;今年初傳出她患憂鬱症住院,向法官告假無法出庭,以致一審打了1年4個月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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