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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陳姓富商擄人勒贖案 4嫌判重刑

2014/07/18 13:4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對去年4月間犯下東港陳姓富商擄人勒贖案的4名嫌犯進行宣判,主嫌簡進雄處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5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共犯許景能處16年、併科罰金30萬元、褫奪公權4年,共犯陳志偉處15年、併科罰金5萬元、褫奪公權2年,共犯蔡政宏處13年6個月、併科罰金20萬元、褫奪公權3年。

檢警調查,簡進雄與許景能是朋友關係,許景能與蔡政宏是表兄弟,3人覬覦在印尼經營電玩的陳姓富商財富,1年前開始籌畫擄人勒贖,約定由許景能提供資金,由簡進雄持槍進入陳家,蔡政宏負責再找1人與簡進雄進屋控制場面,於是找了因毒品案被判刑20年通緝中的陳志偉加入。

去年4月12日晚上9時,簡進雄與陳志偉進入陳姓富商家中控制陳婦、富商的父母和2名小孩,並以電話向人在印尼的陳姓富商勒索新台幣5000萬元,最後降到2000萬元,簡、陳2人並取走陳妻在保險箱中的手錶、鑽石、黃金等財物。

陳姓富商在國外向東港警方報案,簡、陳2人隨後遭到包圍與警對峙,由於富商父母身體不適,先放人就醫,帶著富商妻和2名子女坐上賓土車衝出別墅,被埋伏的警方追趕。

陳嫌先跳車逃逸,簡嫌棄車及人質逃逸,由許景能接應,逃回家鄉宜蘭蘇澳躲藏,警方24日逮捕簡進雄、許景能,28日逮捕陳志偉,蔡政宏,起出改造衝鋒槍及制式手槍各1把、子彈5顆,檢方依擄人勒贖、加重強盜等罪將4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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