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燙傷被誆「泡泡龍」 家屬、院方賠償談不攏
家屬不滿院方於第一時間撒謊,且僅提出新台幣30萬元賠償金,未能「將心比心」、沒有誠意。(圖擷取自《壹新聞》畫面)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今年5月一名剛出生女嬰,疑因台南大安婦幼醫院護理人員協助洗澡時不慎,遭全身36%面積嚴重燙傷;院方當下以嬰兒罹患「泡泡龍症」為由,要求家屬立即轉診治療,事後才坦承是人為疏失。事發至今,院方及家屬對於後續賠償未能達成共識,雙方各執一詞。
《壹新聞》報導,受害女嬰家屬於昨晚進入台南大安婦幼醫院大廳,並在掛號處前坐下拉起白布條;今日更在醫院門口高舉受傷女嬰照片,要求醫院給交代。依據報導記者看到的畫面,受害女嬰儘管已接受近2個月的治療,腿部和腳趾仍佈滿紅白交錯的皺摺疤痕。
女嬰母親表示,醫院本承諾負責到底,至今無一做到;女嬰的祖母也表示,媳婦產後不顧自身休養,月子期間每日前往加護醫院看望受傷女嬰,但醫院始終未提供金錢援助。家屬不滿院方於第一時間撒謊,且僅提出新台幣30萬元賠償金,未能「將心比心」、沒有誠意;又將所有問題歸咎於肇事護理人員的無心之過,卻不追究醫生未及時搶救的過失,意圖卸責。
院方人員則表示,事發第一時間,因醫院無相關先進設備可輔助診斷,又無足夠證據可顯示女嬰患部為燙傷所致,醫生故於轉診單上寫明「疑似泡泡龍」;而院方雖已盡力與家屬協商,但受傷女嬰傷勢毋須植皮,家屬卻「獅子大開口」、要求新台幣3000萬元的天價賠償金,及協商過程中對醫生動粗,因此談判破局,希望能與家屬在理性對話的前提下尋得共識。不過家屬否認有求償3000萬元,僅表示院方誠意不足,將繼續採取行動。
院方及家屬對於後續賠償未能達成共識,雙方各執一詞、談判破裂。(圖擷取自《壹新聞》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