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錢 立委主張制定專法
針對國民黨黨產問題,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主張在行政院下設專責處理機構。(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歷年中央政府對國民黨及其黨營事業、附隨組織的補助及委辦經費高達三六一億元,對於未來要如何追究處理這些早年流入國民黨庫、救國團等組織的公帑,立委主張透過制定專法來追討。
包括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高志鵬、賴瑞隆均已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共四版本。
陳亭妃版主張在行政院下設專責處理機構,且經認定應返還財產者,必須在六個月內移轉為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
高志鵬與賴瑞隆版本也主張,行政院應設專責機關負責,若政黨未能證明其合法取得且符合實質法治國原則,則財產應返還;時代力量主張在行政院設專責機構處理,政黨須舉證其取得財產符合政黨本質與民主法治原則,才能保有該財產,並設有「吹哨者保護及獎勵條款」,提供相關資料證明為不當財產者可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