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3萬元差旅費 高市議員陳粹鑾判刑3年8月
2016/02/04 06:00
〔記者黃佳琳、葛祐豪/高雄報導〕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陳粹鑾以不實單據,向高雄市議會請款三萬元,被高雄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高雄地院昨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徒刑三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陳粹鑾表示,還不曉得已遭判刑,將與律師聯絡,一定會上訴到底。
判決指出,二○一三年二月間,陳粹鑾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外出旅遊,事後再用旅行社開立的收據,向市議會請領「國內經建考察經費」三萬元,雄檢傳喚陳粹鑾到案說明時,陳辯稱不曉得此舉不合規定。
雄檢偵查時認為,將旅行社開立收據的日期,和陳粹鑾供稱帶家人旅遊的時間進行比對,發現兩者時間不相符,因此認定陳涉犯貪污等罪。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粹鑾坦承以不實收據向市議會請款三萬元,但辯稱自己前一年確實有外出考察,但沒有申報補助,隔了一年才拜託旅行社開立收據讓她報帳,沒有意思想要貪取這筆三萬元補助。
不過,合議庭認為,一碼歸一碼,不能混為一談。由於涉貪金額低於五萬元,依法可減刑,因此判她徒刑三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不法所得三萬元追繳發還高市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