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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扣我漁船 外交部稱「沒開槍是進步」

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記者方賓照攝)

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記者方賓照攝)

2015/05/12 06:00

立委批外交休兵 對國際卑躬屈膝

〔記者王文萱、吳欣恬/台北報導〕屏東籍漁船「昇豐十二號」上週四在菲律賓海域遭留置扣押,船員雖已被保釋,但外交部政務次長高振群昨在答詢時竟稱,漁船被扣是執法問題,「沒開槍也算是一種進步」。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對此痛批,這就是外交休兵的問題,外交部的心態可議,面對國際的時候不是強硬態度,反而心存僥倖、卑躬屈膝。廣大興案後,台、菲簽署通行協議,隨即被撕毀,如今又有漁船被扣押,還能說是進步嗎?

黃偉哲昨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我國與菲律賓在漁權交涉上有進步嗎?外交部有無妥當辦法?高振群答詢表示:「有進步了。」黃追問:「沒開槍算是進步?」高隨即說︰「這當然也算是一種進步。」

黃偉哲表示,應是漁民有所警惕,在時間內趕緊將漁船引擎關掉,得以避免被開槍;高接著解釋,應是前年曾發生廣大興案,之後與菲方多次協調,產生三項共識,包括緊急通報對方、不使用武力、儘速釋放人員;他所指的「進步」,是指達成這三項共識,「是一種進步。」

高強調,廣大興漁船事件後,我方與菲方多次協調、達成共識,他才會說不開槍算是一種進步,「不是說幸好沒有開槍。」接下來待調查結束後,若相關行政處分不合理、不合法,會持續與菲方交涉。

黃偉哲批評,前年才發生廣大興案,也與菲國簽署通行協議,但隨即遭撕毀,「昇豐十二號」漁船仍被扣押,「我們與菲律賓在漁權交涉上有進步嗎?」

漁業署︰昇豐十二號 未違法捕魚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昨則指出,事發後,漁業署已將昇豐十二號的航向航速資料提供給外交部,希望證明昇豐十二號當時僅途經該地,是沒有停下、也未減速的「無害通行」。他指出,根據航速資料,昇豐十二號在被扣留前,都維持五節至八節(約時速九至十五公里)的正常速度。

漁業署表示,昇豐十二號登記漁場在印度洋,但有申請核准到太平洋捕捉鮪魚。根據路線,昇豐十二號應是前往太平洋途中行經菲律賓,初步了解並未違法捕魚。

立委黃偉哲。(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立委黃偉哲。(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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