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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昇豐12號」確實進入菲領海 人船均安

昇豐12號。(記者陳彥廷翻攝)

昇豐12號。(記者陳彥廷翻攝)

2015/05/08 11:38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屏東琉球籍漁船「昇豐12號」遭菲律賓當局留置,外交部今早召開記者會表示,根據漁業署提供的資料,「昇豐12號」事發當時已進入菲律賓領海,案發地點在北緯21.3度、東經122.2度。發言人高安表示,目前人船均安,船員可自由對外聯繫,生活與行動安全無虞。

高安表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在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已與菲律賓海巡署、漁業局與菲律賓經濟文化辦事處等持續密切聯繫,確保人船受妥善照料。駐處人員今也已抵達巴丹島探視船員,提供協助,同時與菲方進行交涉,促儘速釋放人船,也針對雙方說法不同之處進行釐清。

針對外界以「廣大興號」形容這次我方漁船遭菲律賓當局留置一事,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常以立強調,兩件事件是不同屬性,大家不要混為一談。

媒體詢問調查報告大概何時出爐?常以立表示,目前仍在進行當中,希望菲方儘速完成,告訴我方調查結果。

根據菲國漁業法,外籍漁船進入菲國海域,視同非法捕魚,違者將被罰5萬到20萬美元的行政罰緩。對此,常以立表示,目前尚不清楚相關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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