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文化館等工程 檢調追查是否圖利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任內動工的泰雅文化館(左圖)等工程,苗栗地檢署持續追查有無圖利弊端。(資料照)
煙火藝術節、台灣燈會燒掉八億 廉署已簽結
〔記者吳昇儒、吳為恭、李欣芳/綜合報導〕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任內負債由兩百零二億元飆高到六百四十八億元,縣民負債比列全國之冠。劉在任內還花了八億元舉辦煙火藝術節及台灣燈會,廉政署針對兩案追查,日前已以查無不法簽結;另苗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目前仍持續追查苗栗泰雅文化館及清安到八卦力道路有無圖利弊端。
花費是否合理 監院比對其他地方政府
對於苗栗的財政窘境,監院也已立案調查,目前正清查苗栗縣辦燈會、煙火等活動的經費,與其他地方政府的花費進行比對,了解花多少錢才算合理。
據指出,苗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追查劉政鴻任內興建的泰雅文化館、清安到八卦力道路,檢調人員已向縣府調卷,也約談數名相關人員釐清案情,仍在調查中,尚未約談劉政鴻。
相關資料顯示,中央沒有補助清安到八卦力道路,但縣府硬是要做,於是編列預算,九十九年花六千八百萬元徵地,一百年至一○三年分四年編列一億元、一億元、二.一八億元及一.五五億元的工程款,合計花了五.七三億元;泰雅文化館中央僅補助一千四百萬元,縣府卻花了縣款一.二億元。
廉政署指出,署內曾針對苗栗縣政府興建台灣燈會主題館當中的三千多萬元經費,立「廉立」、「廉查」案件調查,最後查無不法;另曾接到民眾檢舉,指苗栗縣舉辦的煙火藝術節經費編列上疑有問題,當時也立「廉立」案件追查,查無犯罪事實,最後交廉政審查委員會審議後結案。
監委高鳳仙、劉德勳三月到苗栗巡察,接受台灣區綜合營造工業同業公會苗栗辦事處等陳情。陳情人表示,苗栗縣府在劉政鴻任內累積留下鉅額債務,使得縣府相關工程無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廠商叫苦連天,縣府員工薪資也無法正常支付,監委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現階段調查苗栗縣府整體財務狀況,同時比對苗栗縣府燈會、煙火等活動資料,和其他地方政府的花費差異。據了解,監委還在調閱相關卷宗,目前還沒有約詢劉政鴻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