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源嗆彰檢︰被告搜原告
不滿住處被搜索 指控檢察官洩密
〔記者曾韋禎、湯世名/綜合報導〕彰化地檢署昨大規模搜索前彰化縣長卓伯源住處、關係企業,卓隨即於下午現身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表示,彰檢屢屢洩漏應保密的辦案內容,還在他對承辦檢察官朱健福提告後,繼續隱匿相關事實矇騙彰化地院核發搜索票,「天底下哪有被告搜索原告之理?」彰化檢方回應,一切依法辦理。
卓伯源指控朱健福多次非法洩密。他說,「新新聞」二月十九日刊出的內容,詳細登載彰檢的辦案細節,包括帳戶、金流及傳喚對象。「聯合報」何姓記者三月八日在臉書撰文陳述,彰檢已就本案傳喚了多少關係人。
卓痛批檢察官朱健福濫權
卓質疑,這些內容若非朱健福故意洩漏,記者根本無從知悉;他才在三月四日、十六日向新北地檢署提告,朱健福的身分也因此成為洩密案被告,彰檢理應重新分案,改由其他檢察官接辦;但朱竟在迴避聲請尚未准駁前的三月二十六日再對他發出傳票。究竟有何不可告人之壓力,讓朱非主辦本案不可?
卓伯源也質疑彰檢,在他於三月四日提出迴避聲請後,檢察長鄭文貴未依法親自核定,改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代為決行,於十八日駁回;他再於三月十六日二度提出迴避聲請,鄭文貴仍不敢核定,改由主任檢察官林映姿決行,亦於二十八日駁回。難道鄭文貴有難言之隱,非交由主任檢察官越權不可?
卓伯源批評,朱健福三度對他發出傳票,身分均為證人,卻又一再對外洩漏案情,企圖在未審先判下,將他形塑為犯罪嫌疑人。
卓多次語氣激動地舉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為例痛陳,要不是他的親身經歷,也不知檢察官能玩法弄權至此。
他強調,正當司法程序為法治國家的基石,朱健福屢在偵辦過程玩法濫權;而他聲請迴避的救濟,不是遭到不合法人士的非法核定,就是被無理駁回。他會就此再向台中地檢署對朱健福的洩密、非法搜索提出告訴,另也會向監察院提出緊急陳情。
卓伯源表示,他既然會主動現身,就絕無逃亡之虞。記者會結束後,卓隨即搭計程車離去。
彰化檢方︰一切依法辦理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回應表示,檢方已依法辦理卓伯源的聲請,但該案不符法定迴避事由,因此予以駁回;彰檢對卓伯源的聲請,一切依法辦理,該案確實由檢察長核定,指示由主任檢察官蓋決行章,並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