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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藤雄稱被害人 法官不採信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捲入合宜宅弊案,但趙始終否認行賄。(資料照)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捲入合宜宅弊案,但趙始終否認行賄。(資料照)

2015/03/21 06:00

合宜宅弊案宣判

〔記者張筱笛、楊國文、陳慰慈/台北報導〕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捲入合宜宅弊案,但趙始終否認行賄,偵審期間主打「被害人」牌,堅稱是葉世文主動要錢,為了求生存只好照付;不過北院合議庭認定,葉世文主動邀詢趙藤雄收賄四百萬元以助得標林口A7案,趙雖是被動,但兩年後八德合宜宅案,趙已從被動轉為主動,主動行賄葉,因此認定趙並非被害人。

八德案 趙已從被動轉「主動行賄葉」

判決指出,葉世文透過蔡仁惠向魏春雄、趙藤雄探聽投標林口A7案意願,遠雄得標後,葉世文說要索取四百萬元,魏聽到並未表現驚訝的表情,趙隔天就迅速交款,完成第一次合作,法院因此認定早在探聽「意願」時,雙方就已達成期約。

合議庭認為,有了首次合作愉快經驗,趙藤雄雖是被動,但已食髓知味,付錢後又多次主動邀請葉世文吃飯聚餐,不似被迫,之後又表明有意取得八德合宜宅標案,並同意支付兩千六百萬元,儼然從被動轉為主動。

本案審理時,趙藤雄一再堅稱是因葉世文開口討錢,他畏懼得罪當道、影響遠雄的生存,才勉強交付,但合議庭認為,趙藤雄付錢後仍與葉世文頻繁餐敘,若因受脅迫而付錢,理應對葉避之唯恐不及,不可能繼續接觸,何況,趙藤雄若有滿腹委屈,大可在偵查初期就以「被害人」身分供出案情,豈會等到罪證已調查明朗後,才承認有給葉錢。

「消失的100萬」法官採信蔡說法

此外,趙藤雄在審理時說,林口A7案交給蔡兩次錢,一次四百萬,後來蔡又來說錢不夠,再拿走一百萬,但葉世文堅稱只拿到四百萬元,兩邊兜不攏,「消失的一百萬」一度考驗蔡仁惠污點證詞。但合議庭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一百萬元的存在,蔡仁惠也堅稱只送過一次四百萬,法院因此仍認定A7案賄款只有四百萬,採信蔡的說法。

至於,同樣是行賄、收賄罪,合議庭將八德案判得重、A7案判得輕,判決中解釋,八德合宜宅弊案爆發後,桃園政府宣布廢標,重新招標,導致政策延宕,戕害政府興建合宜宅照顧弱勢的美意,侵害國家法益較為重大,因此刑度較重;A7案則因會如期完工,對國家的侵害較小,所以判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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