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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開庭 傳胡佛當鑑定人 黃世銘聲請被駁回

台北地方法院昨開庭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黃世銘(左二)下樓時有支持民眾下跪送花。(記者陳志曲攝)

台北地方法院昨開庭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黃世銘(左二)下樓時有支持民眾下跪送花。(記者陳志曲攝)

2014/01/18 06:00

〔記者侯柏青、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黃世銘律師團日前以此案涉及憲政爭議為由,聲請傳喚中研院士胡佛、成大法律系教授蔡志方擔任鑑定人,不過,北院昨開庭時,當庭駁回這項聲請。

黃律師團要求釐清憲法爭議

黃世銘的委任律師羅明通表示,「刑法」洩密罪是否排除總統為被洩漏交付的對象、「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的「無故」是否包含此案情形,都是憲法位階問題,才聲請傳喚鑑定人,釐清總長向總統報告是否合憲。

但檢方反駁,所有的刑案都可能涉及憲法,但不會構成憲法爭議,例如殺人案涉及憲法保障的人民生命基本權,但可以直接判斷法律責任,不需要用抽象的憲法來討論。

檢方質疑,本案沒有總統地位的憲法爭議,只是總長涉及偵查不公開的爭議,沒有必要傳喚學者。

法官認無特殊法律專業問題

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此案沒有罕見或特殊的法律專業背景問題,駁回聲請。

不過,檢方近日認定黃世銘在此案中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一併移送北院審理。

黃世銘昨出庭時表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應訊時指證檢察長陳守煌關說,並指陳還講到柯建銘的更一審無罪判決「不怎麼大,也不怎麼嚴重」,希望她不要上訴;黃請求法院向特偵組調閱柯建銘去年六月到七月間的監聽譯文及林秀濤筆錄。

黃世銘還透露,法務部去年六月底有包括法律事務司、司法官訓練所及矯正署等三筆預算共四千多萬元,被立法院司委會凍結,柯建銘不是提案人就是連署人,聲請傳喚柯建銘作證,想證明是為了公益,才會將專案報告交給總統及行政院長。

北院昨也傳喚特偵組檢察事務官何其非、書記官王朝枝作證,證明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應訊前及應訊時情緒激動。

柯建銘委任律師團昨則痛批,特偵組監聽林秀濤至九月五日,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在監察院約詢時也曾說,「總長到九月三日還提過要不要再傳喚,不只我反對,鄭檢察官也反對」,顯見黃在八月三十一日報告總統時,案件仍在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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