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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會被告 法官林德盛撤職

2010/07/21 06:00

〔記者項程鎮、楊宜中/綜合報導〕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現改名林德倫)發生婚外情,還與有案在身的前台東縣長吳俊立,在吳私人別墅見面,林德盛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公懲會昨天將林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

依相關人事法規,林德盛被撤職後,將無法領到退休金;林在風紀案爆發後,即向司法院申請退休,但因昨天遭撤銷法官職務,司法院將不會准予退休,且依人事法規,也不會核發退休金,林停止任用二年內,也不能到公務機關任職。至於林德盛刑責部分,最高檢察署認為,林所涉風紀案,有必要調查其中有無徇私舞弊,已將全案發交花蓮地檢署偵辦。

林在去年十二月被停職後,就已遷出花蓮高分院法官宿舍,同事也沒人知道他的下落,記者無法與他取得聯絡。花蓮高分院昨強調,林德盛遭撤職,高分院尊重相關單位的決定,也沒有置喙的餘地,更希望法官們引以為鑑、潔身自愛,不要重蹈覆轍。

法務部的政風特蒐隊是在最高檢「正己專案」指揮下,於去年六月間,拍到林德盛與友人前往吳俊立位於台東的別墅等不法情事,證實林涉及風紀案。

公懲會指出,司法官訓練所第廿三期結訓的林德盛,從一九九九年一月廿一日起,擔任花蓮高分院法官,負責民、刑事審判,林多起不法行為,嚴重損害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應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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