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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須繳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兩岸不得雙重國籍

陸委會指出,近期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為落實法律規定,針對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請其補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相關作為,陸委會予以支持。 (資料照)

陸委會指出,近期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為落實法律規定,針對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請其補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相關作為,陸委會予以支持。 (資料照)

2025/04/09 05:30

〔記者王冠仁、陳鈺馥、林哲遠/台北報導〕近期許多在台中國配偶接獲移民署通知書,被要求在三個月內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等文件,否則恐遭撤銷在台定居、戶籍,造成部分中配人心惶惶。移民署昨表示,兩岸人民不得具有雙重國籍,目前在台生活的中配,只有少數人尚未繳附,此舉是為避免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衝突。

有中配及網友透過社群抱怨,聲稱近來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中配繳附「經海基會驗證之喪失原籍公證書」等文件;逾期未繳,移民署將撤銷定居證,並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有中配抱怨,來台多年早與老家沒有聯繫,無法取得證明文書,質疑移民署的通知書引起廣大中配恐慌。

移民署回應,要求中配提出喪失原籍證明,是因兩岸關係以單一戶籍為有序交流的依據。依二○○四年三月一日修正施行的兩岸條例,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以避免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此外,該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護照者,給予六個月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寬限期。

據悉,目前在台定居中配約十四萬人,這次移民署清查的中配約一萬人,這些尚未繳附證明者,有人是過去因疫情或其他因素未能辦理,人數並不多。

移民署強調,對於在台安居樂業、認同中華民國的中配,若有文件申請上的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陸委會昨強調,針對尚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者請其補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相關作為,陸委會予以支持,政府已請移民署即日起設置服務專線及電子信箱,提供有需要的民眾即時反映窒礙難行之處,主管機關將逐案處理。

另外,中配亞亞等三人日前鼓吹武統侵略台灣,被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已先後回到中國,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表示,這三名中配經過反省後,希望她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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