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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弊案 陳啓昱求刑12年 台鹽損害逾8億 起訴5人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昨天起訴5人,前董事長陳啓昱求刑12年。(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昨天起訴5人,前董事長陳啓昱求刑12年。(台南地檢署提供)

2025/02/28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昨天起訴關鍵五名被告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台鹽的損害金額可能超過八億元,檢方建議量處重刑,前董事長陳啓昱十二年、前總經理蘇坤煌十年;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科技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及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三人屬配合的角色,尊重法院判決。

投資設台鹽綠能 陳涉利益輸送

南檢去年十月間對台鹽綠能、台鹽實業、晁暘開發、鴻暉國際科技等五十八處執行搜索,查扣契約書、帳冊、銀行交易明細等證物。本案共羈押八名被告,傳喚二一七人,卷宗多達四十九宗,起訴書達五四四頁。

陳啓昱、蘇坤煌等人被控違反職務忠實義務,早在二○一七年三月就介入台鹽實業投資設立台鹽綠能,意圖以該公司進行利益輸送。陳啓昱、蘇坤煌與蘇俊仁、戴妤倩等人協議,涉嫌利用台鹽綠能的土地開發案,將應屬公司利益的資金截流至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偉珵開發等公司,並從中分潤。

檢建請重刑 前總經理求刑10年

台鹽實業及台鹽綠能因此受損三億九千六三六萬三四八六元,若以合約總值估算,台鹽間接、直接的損害金額可能超過八.六億元。檢方認定五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加重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

陳啓昱涉嫌不法獲利五八○○萬餘元、蘇坤煌約拿到七四六一萬餘元,鴻暉國際科技獲不法利益一億四九五二萬餘元,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則是九六一九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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