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 無保請回 柯推不知道 檢最快今提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最快今提起抗告。(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圖利及收賄罪,依貪污重罪對柯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前晚召開羈押庭後,考量北檢未釋明柯的「犯罪嫌疑重大」要件,也無法證明在都委會研議放寬容積率過程中,「柯是否明知是違法而指示」,昨凌晨裁定柯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最快今提起抗告。
北院:北檢未釋明柯犯罪嫌疑要件
北檢查出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的容積率,在柯文哲市長任內「暴增」至八四○%,質疑柯護航放寬容積率,但柯在檢廉偵訊期間及北院召開羈押庭時,否認所有指控。
北院裁定書提及,本案爭點有二:一、北市都委會三年前決議外加廿%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五六○%提高至六七二%;二、柯對於兩年前都發局核發證照,主觀上是否明知違法仍下指示核發。
北院認為,廿%容積獎勵經過監察院調查,確實違反「都市計畫法第廿四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也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代表廿%的容積率已違法。
北院指出,關鍵在於柯是否明知都委會以違法決議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知道廿%容積獎勵已違法;然柯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知悉開會情形,且柯不具相關專業,因此柯主張信賴都委會專業決議,也信任具相關專業的時任副市長彭振聲所給的意見沒有問題。
法官認為,依檢方所提證據,尚無法認定柯已知悉或指示同案被告彭振聲、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均羈押禁見)主導都委會作成違法決議,或柯明知廿%容積獎勵已違法,因此裁定柯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