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藍委提案增戰鬥加給 添募兵誘因

    (資料照)

    (資料照)

    2024/04/21 05:30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上週亦提出國防相關修法,並付委審查。立委徐巧芯提出「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為戰鬥和戰鬥支援單位中服役的官士兵,增設「戰鬥加給」,提高招募誘因;徐另提案「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軍中禁足、罰站、悔過等懲罰種類。

    徐認為,「戰鬥加給」除了能合理反映戰鬥單位辛勞程度,也可提高招募誘因,改善此單位志願役士兵招募成績不理想的情形。

    針對現行國軍懲處項目,徐另提出「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罰薪變更為罰款,並刪除檢束、禁足、罰站、悔過等無實質教育意義懲罰種類。

    立委翁曉玲則提出「軍事審判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她指「洪仲丘案」後,已修法將現役軍人在戰時涉犯重大軍事利益重罪,同時犯罪事實又涉犯普通刑法輕罪時,必須捨特別法軍事審判,改依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訴。此規定明顯違背「特別法優先原則」,將提案修正以「軍事審判法」做為追訴、審判依據。

    翁舉例,戰時若官兵毆打長官,將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九條對長官暴行之重罪」與「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傷害罪」,但礙於依「刑事訴訟法」追訴,導致全案無法進行軍事審判,須全部移由司法機關辦理,恐影響戰時軍事利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