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開庭 高虹安無罪答辯 稱未私用公積金
2023/10/12 05:30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台北報導〕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虛報助理加班費,詐領共四十六萬零三十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昨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高採無罪答辯,指沒有犯罪意圖與行為,她從未要求助理「兔姐」黃惠玟虛報、浮報加班費和酬金,零用金也不是她保管、私用或自行決定用途。法官定十二月六日再開庭,這也等同於宣告明年一月大選前不可能審結宣判。
高:助理捐款給辦公室非特例
檢辯昨皆聲請傳喚已認罪的高辦三位前主任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作證,高虹安另聲請傳喚公關主任王郁文、男友李忠庭作證;檢察官認為李曾任高的特助、堪稱高辦第二人,李未繳回助理費不能反映其他助理處境,沒必要作證。合議庭將評議決定是否傳李。
高虹安強調,助理捐款給辦公室並非特例,是曾任前立委李俊俋助理的黃惠玟依過往經驗提議沿用,她曾一再向黃確認助理捐款合法性,黃稱只要用於公務就合法;辦公室所有成員都可使用零用金,且大多無須知會她,助理皆有實際提供勞務與加班時數,她未施用詐術虛報或浮報,零用金非她保管、私用或決定用途,也有歸還助理代墊款項,她另已支出逾八十萬元用於公務,檢方卻視而不見,以致外界誤解她一毛不拔。
高還說,她在面試助理時,都是詢問其「最低期望薪資」,但不代表助理領固定薪水。高虹安並提出金門高分院的判決見解,指人事費可以「流用」到業務費,但檢察官認為該判決是「人頭助理」案,案情不同此案且見解過時,不適用於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