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亮慶買票案 二審逆轉判當選無效定讞
前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吳亮慶因楊姓表妹幫他買票,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地院判決吳亮慶勝訴,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定買票是由他授意或同意,昨天改判當選無效定讞,將喪失議員資格。(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羅欣貞/綜合報導〕前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吳亮慶因楊姓表妹幫他買票,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地院雖判決他勝訴,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定買票是由他授意或同意,昨天改判當選無效定讞,將喪失議員資格。
擔任六屆屏東縣議員的吳亮慶昨對判決結果表示,「就尊重,不然怎麼辦?覺得不公平也沒有辦法」。吳解職之後,將由第二選區的「落選頭」、前九如鄉長張振亮遞補。吳亮慶本屆以民進黨籍參選高票當選,但之後退出民進黨。
屏東地檢署指出,去年底縣議員選舉期間,被告吳男的楊姓表妹涉嫌替他向家人和選民等多人買票,被辦案人員查獲送辦,認為她與吳共謀而為、出於他授意或為其所知情,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吳亮慶則說,平日與楊姓表妹有生意往來,雖曾請她幫忙拉票,但她並非競選團隊成員,自掏腰包自發性為他買票,他事先根本不知情。
屏東地院開庭調查,認為檢方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楊女賄選行為是吳亮慶授意或事先知情,判決當選有效,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昨認為檢方提出證據,認定楊女買票行為經過吳亮慶授意或同意,改判吳當選無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