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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中市議員冉齡軒 涉詐助理費起訴

冉齡軒涉嫌將助理費支付私人開銷

冉齡軒涉嫌將助理費支付私人開銷

2022/04/16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見圖,資料照)涉嫌與丈夫邱裕明等人,以「人頭助理」或浮報助理費等手法,詐領助理費一四八萬餘元。助理指控被冉逼迫,將「薪資差額」捐給供佛的「公積金」,實際卻用於冉的私人開銷,包括供養禪寺師父、辦法事化解兒子車禍穢氣等。冉否認貪污,宣稱「助理不太懂佛教,也不太信佛」,台中地檢署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起訴冉齡軒與丈夫、助理共十一人。

用於供養「師父」等私人開支

台中地院昨裁定,今年二月羈押的冉齡軒以七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冉在韓國瑜競選總統時,曾擔任台中競選總部發言人;國民黨去年改選黨主席,冉也曾領表但最後未登記。

起訴書指出,冉齡軒(五十五歲)從二○一八年十二月連任第三屆議員後,涉嫌詐領助理費,手法有三:一是夥同經營葬儀社的丈夫邱裕明(六十歲),將葬儀社的李姓臨時工列為「人頭助理」;二是將助理費「低薪高報」,如詹姓助理月薪二萬五千至三萬元,冉向議會申報四萬五千元,詹收到後再繳回一萬五千至二萬元「薪資差額」給冉;三則是林姓助理於二○一九年二月底離職,冉卻繼續向議會申報助理費,林將薪水二萬八千餘元繳回給冉,冉卻當作私房錢花用。

要助理繳回薪資差額 逼簽「自願」

此案爆發主因,是四名離職助理與李姓人頭助理向廉政署自首,部分助理指控,冉要求他們每月繳回「薪資差額」,用於供養菩薩的「公積金」,甚至要求在「助理繳交助理費自願單」簽名,威脅「如果不簽,就不要做了」;助理強調,「實際上我們都是被迫繳交」。

中檢統計,冉齡軒共詐領一百四十八萬餘元助理費,半數用於服務處開銷,另半數用於私人開銷,包括供養師父、辦家人消災法會、付兒子開車停車費,甚至匯款到中國給念大學的兒子生活費,這都來自上述「薪水差額」。

冉齡軒不否認上述事實,但否認貪污,宣稱是助理同意浮報薪水,並自願繳回「薪資差額」,用於「公積金」幫助弱勢或支付佛堂費用。中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財罪」與偽造文書罪,起訴冉齡軒與丈夫邱裕明、葉姓助理(已離職),其他八名人頭助理或助理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資料照)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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