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電動間」 陳柏惟:證人身分獲不起訴
2021/10/08 05:30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陳柏惟罷免案將於23日投票,7日又有PTT網友,質疑他的名字出現在「賭博案」判決書中,對此,陳柏惟昨晚在臉書貼文指稱,當時是證人身分,獲得不起訴處分;他強調,去「電動間」打電玩,不代表就是賭博。
陳柏惟昨晚回應,不管是「快打旋風」、「DDR跳舞機」、「DJ」、「太鼓」,還是「越南大戰」等電玩,都是從國中起放鬆跟轉換心情的方法,他早年到電動間或網咖打電動,不是「太正面」之事,他有些朋友就開玩笑說,「要是被發現,回家就是一頓體能訓練(被父母教訓)」,但不代表去電動間就是賭博,也不是會只玩一個機台而已,事實上他也有買兩台slot(吃角子老虎)在家中,「但我不會說我家是賭場,這說法對我們視電子遊戲為娛樂的人很不公平」。
陳柏惟強調,警方臨檢後,他「是證人並獲得不起訴,鳳山分局的回應,也呼應了自己的說法」,就像電子競技現在已經是世界競技項目一樣,打電動不只是一種放鬆,也可以是一種值得專研的技藝,可以用更正面的眼光來看待打電動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