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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屢輕判 法界:共諜有恃無恐

共諜案輕判案例

共諜案輕判案例

2021/09/14 05:30

〔記者王定傳、謝君臨/綜合報導〕「工黨」主席鄭昭明與中校退役兒子鄭智文收受中國財物,承諾在中方犯台時相助中國順利入台,卻獲輕判十月、一年,均可緩刑,引發爭議。偵辦過共諜案的前主任檢察官、律師連思藩表示,法院給予緩刑,讓共諜活動更加有恃無恐,恐對國家及人民造成極大的威脅;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認為,問題出在法院,應由國安專責法庭來處理相關議題。

立委:應由國安專責法庭來處理相關議題

連思藩指出,國安法在修法前,發展組織罪屬於五年以下徒刑輕罪;修法後改為七年以上徒刑。本案鄭姓父子犯罪時屬於舊法時期,加上認罪等原因才獲緩刑,但緩刑對這些共諜並無嚇阻作用,可能反使這類間諜活動更加有恃無恐,對國家及人民造成極大的威脅。

判決恐有鼓勵國安犯罪之疑慮

律師鄭遠翔則表示,本案依法確實可以給予緩刑寬典,但法院給予緩刑的理由,無非是鄭氏父子認罪、且已繳交犯罪所得,犯行僅有數次,實際招攬人員只有一人、犯罪情節並不重大等,但此判決恐有鼓勵國安犯罪之疑慮。

鄭遠翔說,國家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在於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是架構國家安全體系的上位法律,簡單來說,國家安全法內規定以刑責約制的違法行為,都是有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的重大犯罪,若犯罪者把握「東窗事發則認罪」、「查到多少認多少」的原則,再加上有雄厚的「境外金援」來協助繳交犯罪所得,是否就可以「大膽犯罪,小心認錯」?

鄭遠翔指出,若法院判決的標準讓「成本」與「風險」不成比例,那麼在為利所驅下,罔顧國家忠誠的人們,誰能不犯罪?台灣的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又能如何維護?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也認為,法院以鄭氏父子具有悔意就輕判,那以後也不需要辦共諜案了;他尊重法院判決,但這樣的判決結果令人遺憾。

蔡適應強調,共諜案是目前國家安全中最重要、急需被處理的事項,台灣人民對於共諜案都非常厭惡,國民情感認為共諜案應該要重判,立委在立法院修法也要求重判,如果法院判決沒有和國民情感在一起的話,自然就會引起許多爭議。

羅致政認為,從法的角度來講,並沒有輕的問題,因為近幾年已不斷在調高重的部分,所以問題是出在法院。輕判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因?是因為法院對國安議題的不了解,或國安議題方面的認知不夠?

羅說,就好像智慧財產權有相對應的法庭,藉由國安專責法庭特別的法庭來處理國安議題,可能已經到了必要的時刻,讓真正對國安議題、情報等有相關專業的法官審理,才能真正掌握情報工作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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