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替代役增「原住民族部落役」
2018/04/04 06:00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為鼓勵原住民青年返鄉服務,投入部落工作,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替代役類別新增「原住民族部落役」。此外,為了避免替代役成為廉價血汗勞工,三讀條文也規範,用人單位違反服勤管理規定導致役男權益受損,增列罰則,最重罰新台幣五十萬元。
淪血汗勞工 業者最重罰50萬
為鼓勵原住民青年返鄉服務,民進黨立委陳瑩、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等人分別提案,讓替代役可依其專長、意願投入部落工作,在出社會前認識自身民族、學習傳統文化,因此新增原住民族部落役。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在替代役區分類別中,新增原住民族部落役;原住民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者,主管機關得依其意願優先服原住民族部落役。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也提案指出,為使役男赴企業工作之勞動權益得以獲保障,避免替代役男成廉價血汗勞工,因此明定,用人單位違反服勤管理規定,導致役男權益受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