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國民黨勿混淆視聽
2016/12/01 06:00
〔記者楊淳卉、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昨提出台北市勞動局公文,指發放薪資、資遣、結算黨工退休年資是勞基法所定「法定義務」,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卻不讓國民黨履行法定義務。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回應,國民黨可以依照條例來申請許可,黨產會將視具體申請原由酌以衡量。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昨譴責行政院、勞動部及台北市勞動局,任由黨產會主委顧立雄無法無天,讓國民黨無法履行正常發放黨工薪資以及資遣、結算黨工退休年資的法定義務,藉由政黨惡鬥,踐踏勞工權益,「勞動部與政府在哪裡?勞基法還在嗎?」
王鴻薇並提出兩份台北市勞動局的公文,證明給付黨工薪資以及資遣、結算黨工退休年資是勞基法明定的法定義務,她強調北市勞動局的公文「重重打臉黨產會」,難道黨產會可以成為勞動部的太上機關?黨產會的行政命令可以超越勞基法,踐踏勞工權益?
施錦芳回應表示,勞動局所說的是雇主應給付員工薪資,本來就是雇主的義務,此外,員工薪資也不在「黨產條例」第九條第一項但書中「法定義務」範圍內;但依許可要件辦法第三條,國民黨可以依照條例來申請許可,黨產會將視具體申請原由酌以衡量。
施錦芳也說,黨產會已在十一月廿日委員會議中,決議國民黨應將持有的中投及欣裕台公司之股權移轉為國有,因此國民黨並無權處分中投名下的不動產。她說,國民黨若真心為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著想,請使用國民黨名下的不動產,且這些爭議已經溝通過無數次,希望國民黨不要一直混淆視聽,卻不好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