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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滬祥稱重病 聲請延緩入監

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性侵菲籍看護案,臨時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入監。(資料照)

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性侵菲籍看護案,臨時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入監。(資料照)

2016/10/13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性侵菲籍看護案,最高法院日前判刑三年四月定讞。馮應於昨日上午十點至士林地檢署報到並發監執行,但前天臨時以身罹重病為由向檢方聲請延緩執行,檢方表示須評估是否符合延緩規定,昨暫未發監,待近日評估完成後再決定准駁。

馮滬祥被控於九十三年初,在家中性侵剛洗完澡的菲籍女看護。女看護事後前往醫院驗傷後報警,隨後馮妻拿了八十萬元給女看護,代買機票送女看護返鄉。馮則否認性侵,辯稱是女看護從垃圾桶撿走他用過的保險套,自行把精液塗抹進陰道。

全案纏訟逾十年,高等法院前年更六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馮滬祥三年四月徒刑,最高法院本月七日駁回上訴定讞。但馮在執行前一天以重病為由,向檢方聲請延緩執行。

士檢表示,需要時間評估,昨只好暫不執行,等近日查證完成再決定是否准許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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