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緩起訴 須捐國庫6萬元
2016/08/09 06:00
〔記者謝君臨、呂伊萱、鍾麗華/台北報導〕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本月二日在總統府宣誓就職後,當晚酒駕遭警方查獲,酒測值○.二七毫克;檢察官考量江為初犯且認罪,昨將全案緩起訴處分,期間一年,須支付公庫六萬元。
北檢:未限制出境 不影響赴星就任
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認為江春男符合緩起訴要件,經江同意緩起訴。北檢指出,江春男是單純酒駕,故未限制出境,不影響他赴星履新時程,若日後有必要傳喚江出庭,會透過外交部轉送傳票。
外交部:完成司法程序前不會赴任
對於江春男何時赴任?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據外交部了解,江所涉酒駕案,依法仍有相關程序要完成,在走完相關程序前,江春男不會赴任,目前外交部也無江代表赴任的最新程期規劃。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則說,酒駕不應該,也是不好的示範,江春男除已表達歉意,也受到法律裁罰,府方不再做進一步評論。
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昨舉辦國慶酒會,酒會冠蓋雲集,包括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總統府新南向政策辦公室主任黃志芳、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親民黨黨主席宋楚瑜等人均出席活動。不過江春男並未出席。
檢警調查,七十二歲的江春男上月獲總統蔡英文派任駐新加坡代表,本月二日宣誓就職,當晚與友人於國賓飯店餐敘,席間飲用紅酒,餐後自行開車離去,行經北市濱江街被執行酒駕臨檢勤務的台北市交通大隊攔查,江配合酒測,酒測值○.二七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請回。江事後對酒駕表達歉意,表明已自省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