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廢止使用寶島、音樂網頻率 中廣上訴駁回敗訴確定
2026/02/01 15:01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於今年1月29日判決駁回中廣上訴,全案確定。(記者吳昇儒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17年廢止中國廣播公司使用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並要求同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中廣不服提出告訴。廢止部分,中廣已敗訴確定;另停止使用頻率部分,中廣一審敗訴後,提起上訴,日前二審裁定駁回確定。
中廣公司於2015年12月30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換發廣播執照,而NCC於2016年6月,通過配合「遏制匪播」政策使用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許可中廣公司換照,但有附加要求該公司在通知繳回頻率時,應配合停止播送且無條件繳回,不得請求補償等負擔及保留廢止權條款。
2016年間,NCC核准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籌設廣播事業頻率指配申請案通過,並核配原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給客委會及原文會使用。同年發函給中廣,請其依換照處分附款中規定,將廢止中廣使用2頻率,並於2017年3月1日起停止。
中廣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22年2月間,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電波頻率本為國家所有,2頻率是因「遏制匪播」政策而核配給中廣;當政策終止後,原來核配頻率目的已不存在,NCC即有廢止核准中廣使用及收回頻率的權力,中廣也有繳回的義務,判決中廣敗訴確定。
中廣對NCC要求2017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2頻率部分,提告之後,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NCC廢止核准中廣使用2頻率,已判決確定,因此命其停止使用2頻率,於法並無違誤,判中廣敗訴。
中廣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經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於今年1月29日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