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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收購連署書助郭台銘 屏縣議長周典論二審改判3年2月

    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高雄高分院二審判3年2月。(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縣議會議長周典論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高雄高分院二審判3年2月。(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2025/04/22 09:4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縣議長周典論被控花500萬元,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疑案,經屏東地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認為僅連署4份,從輕改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屏東地檢署指出,周典論為讓無黨籍郭台銘、賴佩霞搭檔能達到參選正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分別在2023年9月1日、18日各交付150萬元和350萬元,給屏東縣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處分確定),並告知以老鼠會方式拉人、1票500元,周品全則將其中450萬元,交予潮州鎮鎮公所約聘僱課員陳亮源等人(均緩起訴確定)找人連署。

    檢調偵辦期間,周典論因涉嫌違反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獲准,被關近7個月後,始獲准50萬元交保候傳。

    2024年8月27日,屏東地院依涉嫌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處周典論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屏檢則認為量刑太輕,也提起上訴。

    被告周典論指出,拿錢給周品全有明確交代,這筆錢是推動連署書的工作費,連署人不能拿錢,否認違反選罷法。

    高雄高分院上午9點半宣判,合議庭改判3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仍可上訴。(11:5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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