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稱「新北不借場地」 板橋區公所:站前廣場禁政治集會

民眾黨「人民要當家」宣講活動首場選在新北市板橋區,傳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右一戴眼鏡者)接受專訪時表示借不到場地,板橋區公所今天回應。(資料照,記者黃子暘攝)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民眾黨「人民要當家」宣講活動首場選在新北市板橋區舉行,傳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接受專訪時表示借不到場地,「新北市府不借就是不借」。板橋區公所今(19)日回應,公所管理的板橋車站前「站前廣場」禁止進行商業展售、政治集會或宗教法會等,民眾黨申請3月22日20時至3月23日23時「站前路」作為「街頭宣講活動」案,公所已於3月19日10點邀請申請單位辦理會勘完成借用。
公所指出,依據2014年11月5日頒訂「新北市政府公設廣場使用管理要點」,板橋車站前「站前廣場」禁止進行商業展售、政治集會或宗教法會等活動,該場地借用須依相關規定辦理,若有政治活動需求,可依照其他場地租借相關使用規範申請借用。
公所表示,民眾黨向板橋區公所申請借用22日20時至3月23日23時「站前路」舉辦街頭宣講活動,公所已於3月19日10點邀請申請單位辦理會勘完成借用,只要活動內容符合「站前廣場」租借場地相關規範,可依法申請場地借用辦理活動。
新北市府秘書處指出,依「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第4點第3款規定,使用市府各場地,嚴禁問政說明會、政見發表會等相關政治活動;秘書處針對行政園區各場地申請使用,均依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恪遵依法行政、嚴守行政中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