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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算遭重鍘 監院《廉政專刊》停刊、3/1起財產申報需DIY

    2025/02/27 15:20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監察院。(資料照)

    監察院。(資料照)

    監察院今(27日)表示,因今年度業務費預算遭立法院審議刪減96%,即日起停止編印收錄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的《廉政專刊》,另外自3月1日起,原本提供給公職人員申報財產使用的「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也因此停止,往後須由申報人自行蒐集財產資料申報。

    監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依立法院審議114年度預算結果,監院業務費遭刪96%,導致陽光四法中受矚目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編印《廉政專刊》業務,也無預算辦理。因此,今年度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全數改為現場查閱。

    監院指出,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監察院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並於完成審核後三個月內,應將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等人員之申報資料,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

    監院說明,今年依前述規定應刊登公報資料,全改為現場查閱。有查閱需求者,請依規向監院預約並填寫書面申請表,依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到現場查閱。

    此外,監院指出,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平台系統維運經費預算亦遭刪減,原本提供的「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在優先支應維持法定業務考量下,除申報基準日為今年2月1日的授權介接財產資料,仍提供就(到)職之公職人員下載外,自3月1日起停止提供此服務。今年度應向監察院及法務部辦理財產申報者,需由申報人「自行蒐集」財產資料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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