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45人遭重判 在台港人轟:司法獨立蕩然無存
香港法院今(19)日對「民主派47人案」宣判,共有45名民主派人士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遭司法迫害,最重者遭求刑10年。(圖由香港邊城青年提供)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香港法院今(19)日對「民主派47人案」宣判,共有45名民主派人士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遭司法迫害,最重者遭求刑10年;在台港人團體「香港邊城青年」今日痛批,判刑標準完全缺乏邏輯,顯示過去象徵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如今已蕩然無存。
「香港民主派47人案」判刑結果出爐,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遭重判10年,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4年8個月。該案件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起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也是涉及「國安法」被告人數最多的一宗。
根據香港法院19日宣判,戴耀庭判囚10年、何桂藍7年、鄒家成93個月,上述3人判刑最重;其餘被告刑期,約4年至7年多不等。
對此,香港邊城青年發聲明表示,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最大規模的案件之一,從2021年1月6日的大逮捕,到2021年2月28日以「港版國安法」正式起訴,部分參與者自被拒保釋以來,已被還押逾1300天,今天終於被判刑。
香港邊青批評,這場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且不設陪審團的「審判」,最終裁定45名被告罪成,判刑4年2月至10年不等。儘管結果並不意外,但依然令人憤慨。除了判刑標準完全缺乏邏輯,無論被告是否認罪、是否求情,都未能改變判決,這起本質上以法律介入公民政治參與的荒謬劇,早已顯示過去象徵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如今已蕩然無存。
香港邊青質疑,「47人案」的參與者,原是經民間初選投票產生的候選人,預備代表民主派陣營參與原訂2020年9月舉辦的立法會選舉。他們的目標,僅是透過合法途徑成為服務市民的立法議員,究竟何罪之有?
香港邊青痛批,然而港府卻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扣押他們,並展開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大規模的搜捕行動。許多被告被上門拘捕及搜查,逮捕的規模與對公民參與政治的直接迫害形同「港版二二八」。
並指出,在荒謬且不再獨立的法律制度下,他們的自由遙遙無期。對於港共政權而言,只要不喜歡的人,便可以隨意將其羈押、控罪,甚至刑滿後再以其他罪名繼續監禁。即便部分人僥倖獲釋,亦難以真正重獲自由,因為各種形式的監控、限制行動以及噤聲仍然持續存在。
香港邊城青年也呼籲台灣政府繼續支持香港抗爭者,特別是明年有機會符合條件取得台灣身分的專案庇護者,甚至未來因為受到政治迫害,而可能會出現的流亡者。也希望台灣能持續促進並保障在台港人的基本權益,讓他們能夠在台灣安心生活,不再受中共跨境鎮壓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