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億資產遭黨產會凍結 提告請求撤銷 北高行:婦聯會2004年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北高行判決婦聯會在給付國庫一七八億餘元可脫離附隨組織,黨產會痛批,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訴外違法裁判」,將依法提起上訴。(資料照)
婦聯會、黨產會不服判決 都將提起上訴
〔記者溫于德、陳鈺馥/台北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六年前指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其逾三八五億元資產,婦聯會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婦聯會「一部勝訴、一部敗訴」,指婦聯會自一九五九年至二○○四年,只有財務收支報表,而無如發票的單據,故認婦聯會屬附隨組織,並認定婦聯會在給付國庫一七八億餘元而脫離附隨組織。
婦聯會主委雷倩昨聽判後表示,會提起上訴;黨產會痛批,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訴外違法裁判」,將依法提起上訴。
認定○四年前 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
黨產會指婦聯會自黨國一體時期成立至今,現有財產高達三八五億餘元,這段期間不曾以相當對價進行轉讓,代表未脫離國民黨的實質控制,導致原本屬於民主轉型後,應歸還國家政府的鉅額公產,被私人掌控,屬黨產條例中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要件,要求追徵三八五億多元。婦聯會不服,提起告訴。
北高行合議庭由審判長陳心弘、法官畢乃俊與法官林妙黛組成,認為婦聯會四十五年來,是由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確為附隨組織。
判付國庫一七八億餘元 可脫離附隨組織
合議庭指婦聯會自一九五九年初至二○○四年底為止,只有財務收支報表,沒有如發票的單據,可認婦聯會這四十五年均為附隨組織,並經計算,婦聯會應返還國庫一九六三年至二○○四年取得的勞軍捐、一九五七年至二○○四年取得的軍眷住宅捐款、二○○五年至二○二三年因遲滯而衍生的費用,共一七八億九一八四萬元。然婦聯會自二○○五年起,已有報稅資料可供勾稽收入支出,代表非由國民黨實質控制,已非附隨組織。